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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tsengiching.pixnet.net/blog/post/19032678)
去年五月電影上檔時,我就看了。雖然很愛這部影集;走進戲院看電影卻是另一回事。
會在首輪上映的第一週就去看,只因為有人邀約。
前陣子,chiao說有這齣電影的DVD: "我知道你看過了,不過也許你還想再看一次,我可以借你。"
就這樣,這幾天我分三次看完了它。
在第一個鏡頭跳進眼底時,我就發現自己忘記的東西其實不少。
不過,在還沒按下play鍵時,我也就知道自己印象最深的部分是甚麼。
那是Big's style的浪漫-----在逃婚之後,他幾乎每天寫一封情書給Carrie,全部抄自偉人情書集!
這得回溯到他倆決定結婚之後的某個晚上,睡前的閱讀,Big發現Carrie讀的是一本偉人情書集。
他翻了一下,聽Carrie念了幾句。
接著Carrie說他從未寫過情書給她;Big辯解說他至少發過傳真,至少
祕書一定會幫他寫幾句情話。
當然那對女生來說是不算數的,但Big說他不會寫情書。
這個橋段就到這兒結束。
其實Big的逃婚動作,可以說是極大壓力的產物。
所以當他再度回到婚禮場地的圖書館前時,忽然回過神了說: "天啊,我在幹嘛!"可惜已經來不及了。
當初從巴黎把Carrie接回紐約時,他就說過了: "You're the one. I'll never let you go again."
當Carrie去醫院探望剛生產的Charlotte聽到他們說Big請她打電話給他時,她不確定自己準備好了。
她說因為他們有過volumn1、volumn2和volumn3,(意思是以往的三段斷續歷史)讓她太害怕再度受傷。
然而在Big這一方,卻是因為以往的三段歷史,讓他更確定自己對Carrie的愛。
於是他當然會盡一切努力挽回她的心。
電話打不通;留言她也不回應。於是只好一直寄e-mail,該寫甚麼?
一向不善文字表達的他,除了"I'm sorry." "I know I've screw it."之外,再也寫不出任何東西了!
一定是忽然的福至心靈,他想起了Carrie曾閱讀的偉人情書集,他想起了她多在意沒收過他寫的情書。
然而,實在不會寫,怎麼辦呢? 抄吧! 於是每天抄一封,從貝多芬到拿破崙到伏爾泰......。
真令人感動啊! 再次地,我的眼淚啪啪啪地掉......。
最後他們終於在法院完成了只有兩個人參與的公證結婚,當聽到:'You may kiss the bride now",
Big親了新娘之後,就在她耳邊低語這三個出自貝多芬情書的句子:
Ever thine; ever mine; ever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