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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learntarot.com/maj13.htm)
2009/3/4 19:00我發現......

當時我在羅斯福路和平東路口轉角的Starbucks內,讀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書。

正準備看看手機,怕約好的C打給我我沒接到時,這才發現,我整個包包都不見了!

第一個念頭是不久前我去上廁所,糊塗到忘了把包包拿出來。

於是到櫃檯詢問可有人撿到一個皮包,得到的答覆是:沒有!

接著忽然想到要進廁所前,有個店內的員工從櫃台內走出,也要上廁所。

就在我上完出來之後,她走進去。

於是我再次回到櫃檯請他們幫我問這名已經下班的員工,雖然心中覺得不可能有正面的答案。

果然,還是沒有! 於是我先跟店裡借電話打給C,之後試著撥打我的手機,沒人接。

總之,我確定了整個包包被拿走了,細節、方式不明。

不過可以確定,是被拿走的。我坐在高桌的位子,包包掛在高腳椅的一端,基本上它是背向著我的。

應該是我專心看書時,有人從我身後把整個包包拿走的。

因為上廁所時,我是把包包掛在門把上的,離開時不可能沒拿走。就是這樣!


當然接下來是善後,先辦手機掛失停話;接著打十四通電話掛失七張信用卡。

運氣很好,安信卡不用掛失費用,所以光是掛失,我就得花六千元。還好,反正我很有錢!

皮夾內的現金大概有一萬多塊,這是我壓根沒想到在意的,是C問起我才想到的。

另外有四張提款卡、兩張駕照、身分證、健保卡、社區大樓的磁卡、優遊卡。

後來我才想到,同好都知道的,我的Starbucks隨行卡是第一代的,已經絕版多年了。

當然怡客的儲值卡,還有八百多塊,算是小錢;全家便利的四百塊禮券更是小錢。

大包包是我昨天才換的,目前擁有最值錢的一只,前年打折後以六千多塊買的、用不到十次的真皮皮包。

ㄐ一(竟然找不到可用的字)皮長夾是年終大掃除才挖出來的咖啡色長夾,拉鏈上裝著我的緬茄種子。

大皮包內有我的水晶靈擺、星座骰子、Prada香水樣品瓶、Bobbi Brown的吸油紙鏡夾、

用了好多年的Aveda筷匙布套、當然還有用了三年多的MOTO V3手機,還裝了新買不久的耳機、

一條我很愛的顏色的Arden口紅......數不盡的寶貝,最無法取代的是我的記事本......!


最重要的是: 我家的鑰匙也在裡面! 怎麼回家?

還好,從四年前搬來這兒換鎖時,老闆說我這種鎖的鑰匙非常貴,要我收好。

我就寄放了一把鑰匙在大蛇那兒。

畢竟他多年來一直是我的最硬的後台支柱,不論甚麼事,他都是一通電話就來的。

加上我們住得近,鑰匙掉了要找他拿也方便。

走出Starbucks時我非常想哭,自己可以感覺到;但是我平靜得沒有眼淚。

拿鑰匙時見到大蛇,跟他要了個從未要過的東西:一個擁抱,這才流得出眼淚來。

我不知道為什麼想哭,因為完全沒有大蛇問的"驚嚇"或者"害怕"。

也許,這件是喚起了某個前世的恐怖記憶吧!總之,想哭,又哭了,我想是好事。


這樣"規模"的遺失且去不復返的經驗,這是我的第一次。我覺得非常有趣!

多年前曾經遺失過皮夾,好心人士直接幫我送到家。

也曾在馬路上騎車騎到整個包包掉了還不知道,一路上有部小貨車跟著我猛按喇叭。

這樣走了有好幾百公尺,我才停下來瞪那司機。

沒想到對方是要告訴我包包掉了,他已經撿了寄放在中山路的清香排骨快餐店。

這一次,如肉包子打狗般地,甚麼都沒有。

很有趣的是:我這些年理當比前述事件發生時正向多了。

那麼,這件事的意義何在呢?


從年前十二月底到現在,一筆三十萬的現金往來,似乎還不夠教會我放下與割捨。

畢竟,那是銀行存摺上的一個數字而已,我可以很虛擬地看它。

相較之下,皮包內的每一樣東西,才是跟我的每日生活息息相關的,

我更要或者該說不得不,學習或接納割捨放下。

當我想到2012可能一切都失去時,就真的可以一笑置之,真的放下了。

C說真不可思議,我竟然帶那麼多卡在身上,甚至連身分證也帶。

我玩笑著說因為貪圖方便。

忘了有多少次,都在臨時要辦甚麼東西或事情時,"嘿,我有身分證ㄟ!"很方便。

信用卡,不用的基本上我就停掉不要了。雖然自從辦了台銀的Cambo卡之後,我很少刷其他的。

然而,我也清楚,這就是重點之一了: 我可以在這件事之後徹底改變習慣!


剛剛我才又想起: 降巴昆桑師父親手編給我的金剛杵掛在被我換掉的已經換了拉鍊的雙肩背包上。

所以它還在! 相信的人都知道,金剛杵的作用是驅邪保祐的。

另外,我用了好幾年的無印良品紅色真皮短夾,仍在我電腦下的抽屜裡。

它也是我的幸運物......。

有些甚麼是我該汰換的;有些甚麼是我可以保留的。這是我又想到的。

接著又想到的是: 去年暑假去霞海城隍廟求來的紅線,這下也掉了。

莫非紅線得丟出去,才能牽到人?

稍早我想到的是: 總有好幾次聽到朋友提到整個皮夾掉了,得去辦證件甚麼的。

雖然我都會覺得同情,卻無法真的共感;所以,我必須親自體驗才能理解這種心情吧!

也許後續我還會有其他的收穫。

啊,忘了一個很重要的意義: 我可以買新手機了! 哈哈!

無論如何,還好我記得從走出Starbucks至今,只要想到都持續送光愛給拿走我包包的人。

希望他的人生會因為曾短暫擁有過我的某些東西而變得更好!

當然還要感謝大蛇,除了情感上的支持,深夜十二點多了還陪我去派出所報案;

感謝C掏出他口袋裡所有的現金,分了一半給我-----

我自己都沒想到這一點,明天一出門就要用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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